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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4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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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医疗保障局
1、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有哪些?
参保居民在本人门诊统筹所辖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费用由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的,不再收取一般诊疗费。
2、城乡居民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标准如何?
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甲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金额支付的诊疗项目(简称“甲类项目”)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
乙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简称“乙类项目”)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每次最高支付限额50元,每日最多报销支付一次。
3、普通如何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件到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只需结算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集团)支付。
4、那些情形不得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参保居民在非本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参保居民在本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超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参保居民按规定享受的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药品费用;
(五)参保居民在住院和家庭病床治疗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六)其它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兴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