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环境保护领域
时间:2023-05-12 14:59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近日,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3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
3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显示:太原、长治、晋城、晋中、忻州、临汾、吕梁等7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吕梁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74.32万元。大同、阳泉、朔州、运城等4个市均被扣罚。
据了解,环境空气质量奖惩主要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和二氧化硫,单项指标同比改善或者优于全省平均值,均可获得奖励。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环境空气质量奖励奖金可统筹用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的项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以及相关科学研究等。(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