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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家滩镇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26-03-06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魏家滩镇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吕梁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及兴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综合行政执法法定职责,坚持必要、精简、高效原则,科学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1. 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开展检查,无清单依据一律不检查。

2. 分级分类:按企业风险等级、信用状况、行业属性实施差异化检查,杜绝“一刀切”“重复检查”。

3. 精简高效:能合并不重复、能联合不多头、能线上不线下,严控检查频次与人员规模。

4. 规范透明: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全程记录、结果公示,接受企业与社会监督。

5. 服务导向:监管与服务并重,轻微问题督促整改,重大隐患依法处置,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

二、检查主体与管辖范围

实施主体:兴县魏家滩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管辖范围:魏家滩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涉企)

法定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及乡镇赋权事项清单

三、分级分类监管规则

(一)企业分类标准

• A级(低风险/诚信):近2年无违法记录、无投诉举报、隐患整改到位、信用良好

• B级(中风险/一般):偶有轻微违规、已整改到位、无重大隐患

• C级(高风险/重点):有违法记录、被投诉举报、存在安全/环保隐患、重点行业、新办企业

(二)检查频次上限(同一企业年度)

• A级:不超过1次,以书面核查、信息共享为主

• B级:1—2次,双随机抽查+日常巡查

• C级:不超过4次,重点监管+复查,依法加密

• 同一事项不重复检查,联合检查合并事项

四、检查对象、事项、频次、方式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加工企业、仓储物流、商铺门店

检查事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种作业规范

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分级频次:A级1次/年;B级2次/年;C级4次/年

检查方式:双随机、实地核查、资料审查、联合检查(应急、消防)

时间安排:全年常态化,重点在节假日、汛期、火灾高发期

2.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工业企业、餐饮门店、施工单位、垃圾处置相关主体

检查事项:扬尘治理、污水排放、餐饮油烟、固废规范处置、环保措施落实

检查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分级频次:A级1次/年;B级1—2次/年;C级2—3次/年

检查方式:实地巡查、现场核查、线上监测、联合生态环境部门

时间安排:重点管控期、专项行动期间

3.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经营店、校园周边经营户

检查事项:证照有效、进货查验、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台账记录、禁售违禁食品

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条例》

分级频次:A级1次/年;B级2次/年;C级3—4次/年

检查方式:双随机、实地检查、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节假日、春秋季、校园周边专项

4. 市容环境与占道经营检查

检查对象:沿街商铺、企业户外广告、施工围挡、占道经营主体

检查事项:市容整洁、户外广告合规、无乱堆乱放、施工围挡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检查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分级频次:A级1次/年;B级1—2次/年;C级2次/年

检查方式: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联合检查

5. 国土资源与违建管控检查

检查对象:企业用地、建设项目、矿产相关经营主体

检查事项:合法用地、无违法建设、无私挖滥采、地质灾害隐患防范

检查依据:《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分级频次:重点对象2次/年;一般对象1次/年

检查方式:实地核查、动态巡查、联合自然资源部门

五、检查方式与工作规范

1.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对象、随机派人员,结果及时公示。

2. 综合查一次:多事项合并检查,一次进场、全面体检、分别反馈。

3. 联合检查:主动对接市场监管、应急、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减少多头检查。

4. 全程留痕:亮证执法、出具文书、制作笔录、音像记录、闭环整改。

六、禁止性规定(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1. 严禁无清单、无依据、未公示开展检查

2. 严禁超频次、超范围、重复多头检查

3. 严禁以检查为名吃拿卡要、干扰生产经营

4. 严禁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

5.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入企检查

6.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非重点风险不随意增加检查

7. 能合并事项不分别进场、能联合检查不单独实施

七、工作保障与监督

1. 组织保障: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的检查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2. 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兴县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不擅自增项。

3. 培训提升:开展法律法规、检查规范、文明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4. 监督问责: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检查、扰企行为严肃追责。

5. 总结评估:每季度梳理检查情况,年底评估效能,优化下年度计划。

八、附则

本计划自2026年36日起执行,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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