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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发展光伏再发力

 时间:2021-08-20 16:52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我县积极响应中央扶贫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按照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高位推动,担当作为,在全县开展一系列光伏扶贫工作。

一、光伏项目基本情况

(一)光伏立项的可行性

1.太阳能资源较好,气象条件满足光伏建设要求。发电量由太阳的幅射强度决定,我县全年日照时数3000~3200(h);太阳能辐射量5852~6680MJ/㎡•年;1625~1855kWh/㎡•年;全年日照天数:125天~133.3天;标准日照下年平均日照时间(时)4.45~5.08。太阳辐射能量利用效率为10%左右,温度特性符合采光板材料性能。

2.所选场址土地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施工条件较好、产权明晰。例如恶虎滩电站单体建设规模达9.8兆瓦,建设条件优越。

3.场址土地不在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不占用基本农田,并符合《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规定。

4.场址电网接入基础较好,电网公司负责建设配套接入电网工程,将光伏扶贫电站接网工程优先纳入电网改造升级计划,确保村级扶贫电站和接入电网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5.场址无建筑、树木等遮挡。

(二)光伏项目实施规模

我县实施光伏扶贫项目101.8兆瓦,其中村级电站52座,共计71.8兆瓦,占70.53%,收益覆盖296脱贫村;集中式电站1座,共计30兆瓦,占29.47%,收益支持78个非贫困村脱贫人口增收致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分两期建设,2016年实施11.5兆瓦,新建电站11座,于2017年6月30日并网发电;2018年实施的“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60.3兆瓦,新建电站41座,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0日全部并网发电。截止目前,52座村级电站现已全部建设完毕,并完成验收,顺利移交运维公司;集中式电站年扶贫收益300万元,为我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电站运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水平,建立电站远程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控电站运行情况及时精准处置电站故障。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我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营维护工作,包括电站日常维护和技术维护及损坏实施设备更换运维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已经全面接手运维,对电站进行全面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保障了电站安全高效运行。

(四)电站收益分配

为充分发挥光伏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我县将52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权,确权到全县296个建档立卡脱贫村,保障了我县无集体经济收入和集体经济薄弱的建档立卡脱贫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2020年全年,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共结算发电收入1.14亿元(含财政补贴),分配到29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08亿元,村均收益37万元,通过公益岗位分配、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带动3万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人均增收3600元。集中电站结算收益300万元,分配到78个非贫困村,带动1000户贫困户增收。

二、我县发展规划

(一)精细管护,加强电站建成管理。依托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优化运营维护,监测系统故障。统筹安排专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定向到位排除,及时消除隐患,开展日常巡查和管护、清洗等任务,保障村级光伏电站正常运转,实现发电最大化、收益最大化。 

(二)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公益岗位。合理开发村内公益岗位,优先保障脱贫劳动力就业,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为有效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切实增加群众收入。一是村内固定型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设置农村扶贫公益性“十大员”岗位,分别为:保洁员 护林员、护路员、护河员、网格员、卫生员、宣传员、民调员、安全员、农技员。二是村内临时型公益性岗位。主要安排村内护林防火、疫情防控、环境整治、安保应急、集体活动等临时性用工,结合工种、以工记分、以分定筹、按月发放。三是县内易地型公益性岗位。坚持“统筹协调、人岗匹配、双向选择、以岗定筹”原则,以县为单位,打破乡镇区城划分,以易地集中移民户为主,综合考虑贫困户(边缘户)居住地址、文化程度、性别年龄、技能特长、个人意愿,结合县内部门、见习生、临时工以及保洁员、园林工、环卫员、保安员、公厕管理员等。下一步,要把公益性岗位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农村治理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加强人员考核管理,切实做到“人员明职责,管理有制度,工作有标准,考核有依据”,确保广大公益岗位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岗位作用。

(三)建章立制,做好二次收益分配。落实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政策,按比例到户到人奖补群众,按程序公开公示征求群众意见,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将光伏收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专项行动,优先使用脱贫人口务工,增加务工收入;充分利用到村光伏扶贫收益的10%提留资金,设立救助基金,兜住特殊群众返贫致贫的底线;审计、纪检部门资金使用项目出具审计报告,严格按照审计结果进行资金结算完善光伏扶贫收益信息系统和档案确保阳光、公正分配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