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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统计局

 时间:2025-12-10 10:32       大    中    小     

 一、基本信息

兴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牵头负责对全县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

(三)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普查、各项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体旅游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收入、科技创新、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

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申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协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夯实部门统计工作基础;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县开发区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兴县统计局是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行政股室4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贸股、农业股、法制股,同时设事业单位一个:兴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来电、会务、机要、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草拟全局性统计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收集、整理上报全县有关核算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数据;监督制止和惩处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资料上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利用计算机手段处理各种统计数据、建立健全数据网络,实现办公自动化。

农业股。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县各乡(镇)及涉农部门的有关农业、农情监测等统计资料。

财贸股。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县国有、民营及个体股份制企业的有关统计资料,计算和预测全县的工业发展速度;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县的商业、基建投资、物资、劳资、人口等统计报表工作。

法制股。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依据中办、国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兴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为全县统计工作规章、规划、提供合理意见建议;负责乡镇、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协助“四上”企业做好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各项普查、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及相关报表的统计管理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等,定期编写社会统计资料公报,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配合县统计局对全县各部门进行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及报表管理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兴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普查中心。负责实施定期开展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类普查;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普查资料;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统筹规模企业入库申报相关工作,使达到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入库;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股。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抽样调查制度,组织搞好农村产量、棉花等抽样调查工作,检查评估数据质量,监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搞好农村调查网点建设工作及辅助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提供农村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农村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服务业调查股。负责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工业交通能源统计股。负责全县工业、交通运输、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对全县节能降耗进度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价及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信息

朱建林   党组书记  负责党建工作。

白海凤    局 长    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

陈  丽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工业交通统计、财贸、劳资、人口、能源、服务业统计、普查工作。

赵越琴  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分管国民经济核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建筑业、房地产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城乡属性代码。

李建林  兴岚社会经济统计调查科科长   协助局长分管农业、监测中心中心、双基建设、社会科技,扶贫下乡。

五、咨询投诉受理

办公地址:兴县统计局位于旧兴中以东100米左右

联系业务咨询电话:0358--6322388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