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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时间:2021-08-16 10:54       大    中    小     

   一、基本信息

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牌子。

二、工作职责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具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县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指导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县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

(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

负责整合全县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乡镇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各乡镇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五)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离退休人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基本能力建设。负责统等、管理、指导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举措。承办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牵头组织本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涉法涉诉事务处理。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政策及事项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政务信息管理股。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县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全县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

(四)审批运行监管股。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具体承担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政府采购目录等工作。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五)费管勘验股。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费管工作。负责对需联合勘察、审批验收的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协调相关职能股室开展联合审批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技术审查、检验检测以及组织听证论证等工作。

(六)投资项目股。负责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方面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

(七)工程规划建设股。负责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气象局、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房产中心等部门划转的涉及工程规划、工程建设和公用事业等方面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

(八)涉农事务股。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永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农林水务(包括农机、农经、土地、气象、扶贫等)方面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

(九)登记注册和市场管理股。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登记、注册等方面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市场管理等方面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

(十)社会事务股。负责县卫健体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划转的涉及社会事务等方面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

(十一)交通事务股。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划转的涉及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以及道路运输管理、出租车辆运营、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方面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

(十二)综合股。负责县级其他有关部门划转的涉及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方面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领导信息

王建珍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全面主持全局工作(党组工作)。

孙小丽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梁永兵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下设政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工程规划建设股工作。

五、咨询投诉受理

办公地址:兴县政务大厅四楼

业务咨询电话:0358-6320100

党建咨询电话:0358-6320005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18:00(夏季)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