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 > 机构介绍
时间:2025-11-20 09:47
大
中
小
一、机构设立情况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原为兴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9年12月,2019年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更名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正科级建制。局机关设有10个内设机构和2个事业单位。
二、各事业部门及股室相关职责
(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具体职责:1.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2.负责对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参与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4.参与污染治理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负责环境监察人员技法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管理工作经验;6.承担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统一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的执法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实施行政强制,处理相关应急事件与信访纠纷,同时统筹协调区域执法工作并开展执法队伍建设。
(二)环境监测站
监测站具体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辖区环境监测规划和年度计划;2.对本辖区监测能力范围内的各环境要素,按国家统一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测,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的省站呈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3.对辖排放污染源的单位定期监测,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为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4.编制辖区环境质量的报告和环境质量季报、月报、周报、日报和快报;5.负责辖区新建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6.参与辖区污染事故调查;7.承办辖区内社会服务性监测工作;8.负责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管理;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三)综合管理办公室
具体职责: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计划规划的编制,全局综合性计划、总结、报告、请示等文件材料的起草;2.负责全局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承办全局文秘、机要、简报、会务、文印、收发、信访、接待及局机关人事、工资、经费、财产管理、后勤等方面的工作;3.负责环保项目计划文件的起草与上报工作及领导交给的其他执法任务。
(四)大气环境股
具体职责:负责辖区内大气、噪声、光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相关防治规划与政策。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空气质量预警,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落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考核制度,推进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同时牵头或参与蓝天保卫战等相关工作,统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谋划,并督促相关污染问题整改落实。
(五)水生态环境股
具体职责:拟订辖区内地表水、地下水及重点流域的水生态环保规划与政策,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和入河排污口设置 。同时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落实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水环境污染问题,还常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河长制相关工作。
(六)土壤与固废股
具体职责:1.监督管理辖区内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组织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修复;2.指导农村生态保护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同时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的污染防治监管;3.落实危险废物经营与转移许可等制度,推进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
具体职责: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2.依照环保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3.审核行政处罚事项,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
(八)环评与排污管理股
具体职责:按权限审批或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在线监控中心
具体职责:1.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维及管理,实时采集、审核、分析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并规范报送;2.承担环境执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专项监测任务,开展辐射环境等专项监测,同时做好数据研判预警与跨区域监测协调;3.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决策和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十)环境应急股
具体职责:1.制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警与信息报送;2.统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协调处置与后续调查评估;3.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同时督导相关单位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十一)宣教中心
宣教具体职责:1.制定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大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科技知识;2.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新闻采访及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办环境保护专题栏目;3.负责与社会各环保团体、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协调宣传、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4.策划并承办“6•5”世界环境纪念日、“4•22”地球日等环境保护纪念日及各种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承办环保文艺宣传和展览活动;5.开展党(干)校、大中专院校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工作;6.策划、拍摄、制作环保影视资料片、宣传片,组织编写环保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为社会提供环境保护宣传服务。
(十二)自然生态保护股
自然生态保护股具体职责:1.拟定辖区生态保护规划并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创建工作;2.监管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组织生物多样性、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及生物安全管理,监督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生态保护等;3.部分会统筹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协调工作,同时常参与农村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相关环境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人员配置情况
1.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队
队 长:柴芳芳
副队长:王建军 孙利兵
2.环境监测站
站 长:刘旭东
3.综合办公室
主 任:王俊明
4.大气环境股、宣教中心
股 长(主任):田二提
5.水生态环境股、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股
股 长:白亚平
6.土壤与固废股
股 长:王俊明
7.政策法规股
股 长:张凯
8.在线监控中心
股 长:孙云辉
9.环境应急股
股 长:刘勇
10.自然生态保护股
股 长:刘旭东
四、咨询投诉受理
办公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晋绥东路人民政府院内东侧
联系业务咨询电话:0358-6322886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