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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01976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1〕18号 发文时间2021-07-03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1+10”对标一流加快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1-07-03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1+10”对标一流加快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1+10”对标一流加快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1+10”对标一流加快推进“六最”

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六个兴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升级版,实现建设“六个兴县”宏伟目标,为推动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创新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重点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通过建立高位推进的责任落实机制、争创一流的合力推进机制、高效管用的督办倒逼机制、广而告之的政策宣传机制,全面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推动全县范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压缩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等领域高频事项的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和成本。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生产经营成本。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推动我县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市前列,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迈入全市第一方阵。

三、责任分工

开办企业

通过全程网办、流程再造、压缩时间、降低成本,实施开办企业“1110”改革,即:全流程1张表格、1个环节、1天办结、0成本。

牵头领导:刘慧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人行、公积金中心、吕梁银保监分局兴县监管组,县直各相关单位

办理建筑许可

通过精简审批环节、整合申报材料、提供集成服务,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2430”改革,即:1万平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24天办结开工前全流程审批事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控制在30天内。

牵头领导:刘慧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直各相关单位

获得电力

围绕“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推广大中型企业“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和小微企业“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实现快捷高效办电。

牵头领导:李茂

牵头单位:能源局、吕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发改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直各相关单位

)获得

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融合,构建行政审批部门与供水供气企业信息共享机制,简化工作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减办理时间,规划、园林、城管、交通等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破解各部门审批条件互为前置的难题。加强服务大厅、服务平台、管网建设、抢修设备等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流程简便化、服务优质化。

牵头领导:马兴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公司

责任单位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直各相关单位。

登记财产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优化部门并行办理流程,实现只进一扇门、只交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在原办理时间上进一步压缩。

牵头领导:马兴勇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法院、税务局直各相关单位

获得信贷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融资覆盖面和普惠性,推动信贷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利率压降力度,全面提升融资效率,优化银行办贷流程,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建立贷款快速响应机制,积极稳妥化解不良贷款,严厉打击违法放贷行为。

牵头领导:贺建强

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和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人行、吕梁银保监分局兴县监管组、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院、税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直各相关单位

执行合同

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健全由法院与司法行政机构、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提高商事纠纷处理效率

牵头领导:高秀忠

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直各相关单位

市场监管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牵头领导:马兴勇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司法局、行政审批局工信局、县综合执法局,直各相关单位

政务服务

建立全统一联通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加快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互联互通,按照办成“一件事”的全流程做好数据归集和平台贯通制定全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办事指南、实用手册,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兜底条款,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在全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

牵头领导:刘慧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审批及服务职能的直各相关单位

包容普惠创新

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人才畅通有序流动、扩大市场开放程度、提供优质基本公共服务、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兴县

牵头领导:刘飞

牵头单位:发改

责任单位:委组织部、教科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医保局、县统计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直各相关单位

、保障措施

(一)组建专项工作小组

建立“六最”营商环境指标10个专项小组,各分管副县长及县人民法院院长为组长,各指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各指标牵头单位。各专项小组负责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领域有关事项的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工作,配合完成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

(二)健全推进工作机制

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实行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指标提升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到自身牵头指标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制定、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统筹指导。各专项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营商环境指标专题推进会,专题研究推进营商环境指标的工作,及时解决发现遇到的瓶颈问题。

(三)加强分工协调协作

各专项工作小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以提升各自牵头的营商环境指标为目标任务,建立分工明确、无缝衔接、合力推动的工作体制机制。各指标牵头单位要组织各有关单位,依据省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县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后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研究制定牵头营商环境指标的具体提升行动方案,务必于5月底前报县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形成“1+10”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各专项小组要把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同年度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我实际,明确指标提升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根据任务系列和目标时序安排工作,各项指标提升工作务必于2021年上半年取得实效,确保我在全省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以后于每年年底前报送下一年度的营商环境指标具体提升行动方案。

(四)压实责任严肃追责

专项工作小组中各牵头领导是营商环境指标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是各自牵头的营商环境指标第一责任单位。专项小组要在牵头领导的统筹协调下,会同责任单位推动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推动以评促进、以评促优、以评创标。依据每年省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县直单位,及时总结推广,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工作不力、消极推诿、敷衍塞责的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连续三年排名靠后的直牵头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兴县营商环境评价任务分解表.docx

【图解】兴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兴县“1+10”对标一流加快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