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21565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3〕3号 | 发文时间:2023-02-16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兴县首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2-16 |
蔚汾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我县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确定东关大舞台、原邮电局大楼、东关村内民居、文化路中段民居4处建筑作为我县首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国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积极做好历史建筑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