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33923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3〕2号 | 发文时间:2023-01-16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1-1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兴县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及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县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两级。分级标准依照《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跨县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配合上级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1 县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李 茂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高 潮 县政府办副主任
温永明 县能源局局长
贾建忠 地电兴县分公司经理
张建兵 县发改局局长
白小荣 县应急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文旅局、县人武部、地电兴县分公司、蔡家崖北站(铁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乡(镇)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部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力恢复组、专家技术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7个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求,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组成和职责见附件3)。
2.3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力抢修人员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开展事故抢修。
重要用户接受县指挥部的领导,落实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3 风险防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各相关企业要加强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和优化应急预案。
4 监测和预警
4.1 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监测信息系统、电网运行监控系统、配网可视化平台、信息通信监控系统、供电服务指挥监控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自动采集终端系统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工信、能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调度运行,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掌握电网运行风险;加强对发电厂电煤等燃料供应以及水电厂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掌握机组运行风险,加强对电煤等燃料、水库水位、机组出力情况评估,并及时向电网
企业汇报。
4.2 预警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能源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能源局)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县政府提出预警建议,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及先期处置等有关情况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能源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能源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要求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市能源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其他相关部门。县人民政府及指挥部办公室(县能源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能源局)接到事件报告立即上报事件信息,跟踪和续报事件及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5.2 先期处置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县能源局报告,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电力企业应及时向县能源局汇报相关情况。
5.3 应急响应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县级层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二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两个等级(各等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4)。
5.3.1 二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启动二级响应标准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乡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对工作;
(3)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5.3.2 一级响应
发生超出兴县应对处置能力的一级响应标准时,在市级层面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5.4 响应调整与终止
5.4.1 响应调整
县指挥部依据事态发展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4.2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县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 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 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电力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应急抢修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安等部门应急救援力量,有关企业救援人员。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各相关企业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并充分运用现有电力行业应急指挥中心及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进一步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完善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协助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对城市交通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大面积停电抢修区域增派警力指挥疏导,配置可移动式交通信号设备,避免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和交通瘫痪,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人员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和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力企业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修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评估总结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深刻汲取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评估报告。
7.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要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7.3 善后处置
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7.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电力企业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能源局)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评估和修订。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能源局)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3.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docx
【图解】兴县能源局关于印发兴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