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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时间:2024-01-04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1月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2023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12月28日,《实施办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我省文物资源丰富,保护难度大,《实施办法》的施行为明晰文物安全责任提供依据与指导,是文物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实施办法》有关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

省文物局副局长于振龙;

省文物局副局长白雪冰。

请他们深入解读《实施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省文物局副局长于振龙作解读。

省文物局副局长  于振龙: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文物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文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3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

一、《实施办法》出台背景及过程

我省文物资源丰富,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约占全国76.67万处的7%,全国排名第四。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占全国总数的10.5%,居全国第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79处;现存古建筑28027处,约占全国十分之一,其中元代及元以前木构古建筑509处,占全国的80%以上,特别是全国仅存的3座唐代木构古建筑均在山西;现存唐代以来彩塑12000余尊和壁画50000余平方米,数量全国第一;现存古戏台2800余座,数量全国第一;旧石器遗址、地点800余处,数量居全国前列;现存历代长城1401公里共4266个点、段,长城墙体长度居全国第五,点段数量居全国第三,是既有内长城又有外长城且涵盖历史时代最全的省份之一;已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50处,是全国与八路军、红军东征有关文物遗存最完整、最丰富的省份。全省413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登记可移动文物320余万件,全国排名第五。其中,珍贵文物76124件(包括一级文物5515件,二级文物17082件,三级文物53527件)。全省共有备案博物馆机构217家,其中,一级博物馆6座,二级博物馆17座,三级博物馆17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强调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2022年1月26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赴山西调研时,强调要“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动山西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结合文物工作实际,省文物局起草了《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确保《实施办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我们立足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实际,3次组织专家进行研究,通过省文物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了11个市政府和22个省有关部门意见。2023年12月14日,《实施办法》经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施行。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及亮点

《实施办法》深刻阐述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围绕解决问题和制度安排,提出了5章共22条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7条),一是明确了《实施办法》的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二是明确了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义务。三是明确了省、市、县各级政府和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的管理职责和宣传教育。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8条至第14条),明确了地方政府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相关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和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

第三章,督察检查(第15条至第18条),明确了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文物安全督察检查的内容和职责。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19条至第21条),明确了造成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责任事故,发现滥用职权、不履行文物安全责任,瞒报、谎报、迟报文物违法案件、文物安全事故信息等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22条),明确了省文物局为《实施办法》的解释部门,规定《实施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亮点:一是明确了“省人民政府督察指导,设区市人民政府检查监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管理”的总体思路,落实层级责任。二是明确了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协调机制、依法督办、查处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文物违法案件等责任。明确了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文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应急机制等责任。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文物安全相关工作的责任。明确了文物、博物馆单位实施风险点和危险源常态化管控、编制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责任。

《实施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文物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三、《实施办法》发布后重点工作

(一)做好宣传。加大对《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

(二)抓好落实。2024年省文物局将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市级人民政府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评估,对地方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行评估,推动各市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新时代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国家文物局2024年将对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遥感监测。我省也将加快探索卫星遥感在执法督察中的应用,对全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破坏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推动文物执法监测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实时监督”的转变。谢谢大家!

马学英:

感谢于振龙副局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融媒体中心记者:

制定《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还出于什么考虑?

省文物局副局长  白雪冰:

感谢记者的提问。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文物安全工作稳中向好、成效显著,但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落实不到位,法人违法、盗窃盗掘案件时有发生,文物火灾等文物安全隐患和风险依然存在,文物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升。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1月26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调研山西时强调,要“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省委常委会提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动山西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对构建文物安全层级责任都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出台《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各有关单位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文物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于责任落实,请介绍一下《实施办法》在推动落实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省文物局副局长  于振龙:

感谢记者的提问。文物安全的责任体系包括政府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管理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做好文物安全关键是责任的落地落实。《实施办法》一是明确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二是明确了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协调机制、依法督办、查处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文物违法案件等责任。三是明确了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文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应急机制等责任。四是明确了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文物安全相关工作的责任。五是明确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打通文物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这些责任将作为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谢谢!

新华网记者:

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是文物安全末端守护机制的重要一环,请简要介绍《实施办法》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提出了哪些要求?

省文物局副局长  白雪冰:

感谢记者的提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是文物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不仅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强化实施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更需要强化和落实直接责任。文物安全直接责任者是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的直接守护人,他们与文物朝夕相处,承担着各项具体安全管理职责,是文物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的守卫者。可以说,直接责任人是否明确、直接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影响文物安全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是决定文物安全的最关键因素。

为此,《实施办法》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承担文物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要安全职责。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文物安全职责,确定文物安全管理人和安全工作人员,组织评估文物安全风险,制订并执行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文物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管理,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各项文物安全措施。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离不开社会的参与和监督。请简要介绍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省文物局副局长   于振龙:

感谢记者的提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鼓励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向有关部门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在《实施办法》中也再次明确,要加强文物保护法治宣传,建立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同时,鼓励义务文物保护员、文物保护社会组织以及文物保护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监管,省文物局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要求全省所有文博单位向社会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基本信息。2023年全省所有国省保和大部分市县保文物保护单位已设立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牌,公开文物安全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我们还积极参加国家文物局开展的“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推介活动,对基层文物安全管理者和执法人员,一线警务人员、文物安全技术人员,文物保护组织、文物保护员和志愿者、消防救援机构、举报有功人员等给予表彰,并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进行宣传,通过推广典型事迹,让更多社会公众关注并支持文物安全工作,为文物事业发展助力。谢谢!

山西法治报记者:

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确保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请简要介绍省文物局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的有关情况。

省文物局副局长   白雪冰:

感谢记者的提问。文物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文物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有关部署决策,不断推进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21年,国家文物局出台了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文物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我们力求解决一些地区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信息不透明、执法程序不规范、处罚追责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对文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近年来,省文物局开展主动性执法监管,建立全省国、省保文物安全监管系统,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探索利用无人机开展文物安全巡查,不仅能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而且能够提高执法督察效率,较好解决了一些地方不主动上报文物违法案件、日常监管和文物执法工作薄弱、甚至“隐瞒不报、毫不知情”等问题,初步实现了执法监督的关口前移。通过督察督办文物违法案件和事故,促进了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既保障文物安全,又强化文物保护力量,提升文物管理和利用水平,推动当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文物局两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