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 2025-09-03 | 回复部门 | 兴县奥家湾乡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兴县人民政府:来信人反映:尊敬的兴县县长:您好!我是山西省兴县奥家弯乡交口村奥挨照2017年党委副书记王换旺利用公权谋取私利,在我不知情时在我地里埋设水管破坏土地至今不能耕种而王换旺却拿到了巨额补偿款。2018年5月静兴高速征地我家仅有的一块口粮田8亩被征用3亩,2019年开工建设期间超越征地红线占用,我多次阻拦找负责人杨利云就是置之不理违规违法侵占我土地现在所剩无几这都村委杨利云和党委副书记王换旺造的。1.市长热线2021年回复我土地在征地范围内一点也没占用这说明土地已被征用2.2023年4月9日.市长热线第一次回复我已写承若书不在追究我承诺的是高速占用我已领款的承诺而非王换旺私自卖我土地热线第二次回复我6亩地补偿款你家人已全部领取实际我只领到4亩的款项热线第三次回复土地已复耕实情至今不能耕种。请你单位及时核实处理,将结果提交至热线平台并致电来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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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5-09-18 |
回复内容 | 奥家湾乡人民政府答复内容:奥挨照先生您好,您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经与您沟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您致电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奥挨照,奥家湾乡交口村村民年龄70岁,身份证号******************,奥挨照本人在交口村贺家梁承包耕地面积6亩(2003年全部退耕)。2018年11月30日静兴高速建设红线内征用3.027亩,当时奥挨照按标准领取补偿金111272.5元。2019年8月奥挨照反映静兴高速施工时埋了他的地并多次阻工,迫使该处静兴高速施工多次中断处于停经施工方、重点办、乡政府和村委多方共同为其实地测量后以临时占地0.545亩3年期为其补偿7575.5元(地面附着物)。2021年11月奥挨照又多次反映有地并阻工,后经多次现场复测奥埃照与施工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认同结果,后因奥挨照家庭情况特殊、生活困难,乡村两级干部、施工方负责人为了工程顺利协商一致按红线超占0.5亩对其进行补偿。11月25日奥挨照领取0.5亩补偿款18380元(含附着物),奥挨照本人及其家人同意补偿方案,奥挨照本人出具承诺书保证补偿后不再阻工。2024年静兴高速通车后奥挨照仍多次上访反映其有静兴高速超占土地未补偿,其反映土地面积为0.5亩包括附着物补偿款共计18380元,乡政府考虑到当时静兴高速早已通车运营,施工单位和静兴公司签字人员都去了外地从事其他项目建设,联系困难且无法按照当时征地程序处理的实际情况,经奥家湾乡人民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于奥挨照上访反映征地补偿款没有全部到位的问题由乡政府给予补偿解决,2024年7月乡政府已支付奥挨照补偿款18380元。截止目前,奥挨照共从静兴高速项目领取土地补偿款155608元(其中永久征地款148032.5元,临时征地款7575.5元),经3次永久性征地共征用奥挨照贺家梁4.027亩土地,按照其贺家梁6亩土地算,目前其剩余土地应为1.973亩。目前经仪器测量奥挨照贺家梁实际剩余土地为3.062亩。9月10日致电客户处理结果,客户不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妥,请拨打12345进行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