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9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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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组织部
为进一步激励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线担当作为,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西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做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招录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组通字〔2024〕20号)精神,现将兴县2025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工作(以下简称“比照核定报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范围及数量
面向兴县符合资格条件的在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含选派到村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工作大学生、已享受事业待遇的村党组织书记),择优选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核定报酬。
三、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2.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熟悉基层情况,善做群众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一般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且目前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5.年龄在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即1964年6月至1980年6月期间出生);
6.2024年度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评定星级为3星级及以上;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三龄两历”存疑尚未查清的;
2.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仍在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及办法
比照核定报酬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组织考察、人员公示、手续办理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办公室(中共兴县县委组织部308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
报名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兴县2025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报名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聘用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报名后,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经历、星级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照核定报酬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本次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比照核定报酬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低于3:1的,相应减少拟比照核定报酬人数,并发布变更公告。
(二)业绩考核
采取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面考核。业绩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比照核定报酬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落实相关报酬待遇;对反映有影响比照核定报酬的问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比照。
五、咨询、监督
比照核定报酬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比照核定报酬工作专班办公室(中共兴县县委组织部308室)。
咨询电话:0358-6321780
监督电话:0358-6325399
咨询和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比照核定报酬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兴县2025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报名表.wps
兴县2025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
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工作专班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