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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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杨守亮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办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并提出如此具体、深刻且具前瞻性的宝贵建议。您的提案精准地指出了当前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关键路径,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一、关于“利用林地仿野生发展中药材产业”的建议
您提出的这一建议,与我县的自然条件和产业规划高度契合,我们深表赞同并已着手大力推进。兴县拥有广袤的林地和适宜的山地气候,尤其有利于连翘、苦参等道地药材的生长。在国家严守耕地红线、防止“非粮化”“非农化”的政策背景下,利用林地资源发展仿野生中药材,是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最佳途径之一。
目前,我县已将中药材产业列为“一主五辅”(以精品小杂粮为主导,现代设施蔬菜、生态养殖、特色经济林、优质食用菌、高品质中药材为辅助)六大全产业链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划,我们正积极推进10万亩中药材的种植任务,其中重点是利用退耕还林地规模化种植连翘、苦参、酸枣等具有地理标志潜力的道地药材。
二、关于“政府加大力度,提高补助标准”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切中了产业发展初期的关键痛点。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对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至关重要。目前,对于我县实施的符合要求的中药材项目,依据《兴县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对村镇实施的壮大集体经济中药材项目,一年生中药材每亩奖补500元,多年生中药材每亩奖补700元;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个人主体实施的中药材项目,按总投资的20%予以奖补,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参照省农业厅每亩最高补助1000元的建议,并结合我县财政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在未来逐步优化对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的补贴标准,特别是对参与仿野生种植、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显著的合作社和企业等给予重点扶持,以“四两拨千斤”的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
三、关于“加强中药材产业的后期管护工作”的建议
您强调“三分种,七分管”,并以连翘为例说明后期管护的极端重要性,这完全符合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抓好后期管护,才能确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长期收益。
在《兴县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对于符合标准、按要求管护的多年生中药材,从第二年起,每亩每年补助200元,连续补助两年。
我们将大力扶持和培育中药材领域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个户等,鼓励它们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标准化的生产规程,将后期管护的责任和技术要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
为解决中药材采收后的储藏和初加工问题,我们正规划建设冷链物流和产地初加工设施,确保药材从田间到车间的品质稳定,减少损耗,提升附加值。
您的建议与我县建设“特色农业强县”的目标不谋而合。我们将把您的建议作为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吸纳,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兴县的中药材产业一定能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动力。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