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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研究院关于印发2021年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3-18 15:39       大    中    小     

                                             晋应急院发〔2021〕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应急厅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编字[2020]45号),整合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山西省安全生产教育考试中心)、山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山西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三个单位和相关职责,组建山西省应急管理研究院(山西省安全生产教育考试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开展应急管理理论、应用技术、安全技术标准研究,开展灾害事故分析,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研究;承担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培训;承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平台建设管理和相关安全生产考核考试保障工作。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危险物品、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结合省厅2021年度安全合格证考试工作安排,我院拟计划开展本年度培训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计划合理安排好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附件1:报名方式及资料审查   附件1.doc

附件2:危险化学品类、非煤矿山类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前的学历条件 附件2.xlsx

附件3:2021年度安全合格证培训计划表   附件3:2021年度安全合格证培训计划表.xls

附件4:信息登记表    附件4表格登记表、附件5委托书、附件6健康承诺卡.docx

附件5:委托书    附件5委托书.docx

附件6:学员健康状况承诺卡   附件6 学员健康状况承诺卡.docx


                          

                         山西省应急管理研究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