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1-00097 |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1〕14 号 | 发文时间:2021-06-10 |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6-10 |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改革创新,实现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5月30日前,各单位在继续完善“两库一单”的前提下,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2021年10月底,各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形成“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联合监管,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显著增强,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数据平台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以下称公示系统)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是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各单位要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工作程序,依托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基础库的维护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并在该平台上实现互联互通,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各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根据上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县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办法。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査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各单位要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健全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在平台分别建立与抽查事项、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属于市场主体的,要与市场管理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名称、地址等信息保持一致。涉及多项监管业务的部门,要对应本部门各业务条线的监管抽查事项,分别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分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部门岗位等要素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分类准确、覆盖全面、更新及时。
各单位可以根据监管实际,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工作指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项逐一明确抽查的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方便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四)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组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于每年1月前制定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报送县领导组,抽查计划包括:抽查计划名称、抽查领域、抽查频次、联合抽查参与部门等,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各单位上报的本单位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全年抽查工作计划。
(五)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各单位要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常态化机制。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发起部门要根据涉及的对象范围,会同有关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2.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根据监管实际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
3.强化抽查检査结果公示运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抽查检査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六)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一基本手段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公示系统等,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
(七)推进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
积极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把抽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风险和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打造宽严相济的营商环境。要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实现监管风险的动态评估和准确预测,提高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成立兴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兴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梁云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 潮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赵雪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建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欣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王志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高俊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广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憨迎 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局长
王慧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薛建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兴森 县水利局局长
白小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和平 县林业局局长
温永明 县能源局局长
王亚荣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王 宇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孙利军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朱建林 县统计局局长
辛瑞丙 县税务局局长
白海凤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春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梁云云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善本单位“两库一单”建立工作,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对工作进程缓慢,影响工作推进的单位和个人,领导组将进行督查、问责;对正在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要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明确负责领导和具体承办股室、承办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