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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1-05890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1〕44号 发文时间2021-10-29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1-10-29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创建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20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创建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实施方案

中医药作为独特的卫生资源和优秀的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促使我们更好地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8〕128号)和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2019-2021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中医药函〔201917)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特色作用。推动中医医疗、科教、培训、宣传等工作,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计生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补充,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

按照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达到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

三、工作任务

按照《山西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制定省级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各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扶持力度,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健全中医药网络服务平台。县中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立达标的中医科和中药房。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每个村卫生室有1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能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引进中医药硕士、本科毕业生,提升全县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规范中医师承和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肛肠科、脾胃科、骨伤科、针灸推拿科、中医妇科、风湿痹病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结合基本药物制度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中成药应用水平。提高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和儿童等目标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鼓励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探索开展孕产妇、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不少于50%,确保群众对中医药常识及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群众满意率。

(六)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拓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能力。

(七)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中医巡诊巡讲”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三进”等活动,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中医药信息宣传工作,制作中医药适宜技术科普知识宣传系列短片,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县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综合服务区,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八)落实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医保补偿比例,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建立中医门诊按病种付费制度,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激励政策,使用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政策加成销售且不纳入药占比考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文件要求规范采购、配送和使用。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满足更多群众需求。

四、职责分工

县发改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县财政局: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必要经费。

编办、人社局: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落实中医药人才的引进政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工作。

县卫体局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县中医药工作情况。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

县医保局:完善中医药医保补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畴;落实政府对中医药发展予以倾斜的政策,提高中医药医保补偿比例;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运用中医药服务。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县中医院: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标准加强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管理水平,努力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落实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与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制定常见病、多发病中医临床诊疗实施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重。

县中医院和妇幼计生中心: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达到《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乡(卫生院: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及基层中医药综合诊疗服务建设标准,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设立1个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工作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集中设置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的相对独立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村卫生室配备相关的中医诊疗设备,推广中医药临床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发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1日—2021年1031日

成立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指标条款,查找薄弱环节,掌握全县中医药服务网络、人才队伍、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111日—2021年1130日

加强对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等工作。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申报阶段(2021年11月底前)

对照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的情况,制定整改工作项目清单,加大力度落实整改。20219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卫健委。

()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21日2021年1231日)

各创建相关部门及单位根据实际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迎接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县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卫生健康委要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指导发改、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医保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传媒载体,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创建工作。

附件:1.兴县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2.兴县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协调制度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监委办。

【图解】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兴县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