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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111480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2〕34号 发文时间2022-10-25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10-25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污染,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保护治理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有效推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把财政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引领作用,撬动社会投资,促进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培育和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促进生态绿色农业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三、工作任务

重点围绕全县范围内的玉米秸秆收获综合利用和土地深翻(或旋耕)展,完成量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项目所需资金500万元,实施经费10万元,共计510万元。

四、具体内容

(一)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底。

(二)作业模式

对于土地平缓、事宜机械化作业的地块,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利用农业生产托管的形式实施秸秆捡拾打捆和深耕作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完成。

对于部分坡梁地、小块地等不适宜农业机械作业的地块,由所在乡镇、村委会负责组织人工开展秸秆离田和深耕作业并填写作业记录表,作业补助执行机械秸秆综合利用环节作业补助标准。

(三)补助标准

县财政补助65元/亩(其中:秸秆捡拾打捆35元/亩,深耕作业30元/亩),已享受相同项目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四)补助对象

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原则上实施区域要相对集中,整村整乡推进。   

(五)检查验收

机械化作业地块以农机信息平台监测数据作为依据,由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验收并支付资金。人工作业地块由乡、村两级负责根据《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人工收割离田)作业记录表》(附件1)核定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初验。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各乡镇初验报告核定面积的30%进行抽查验收,抽验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予以拨付资金。验收结束后填写《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人工收割离田)作业验收表》(附件2),经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形成《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人工收割离田)作业补助项目资金兑付表》(附件3)。

(六)公示规则

项目验收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将《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人工收割离田)作业补助项目资金兑付表》(附表5)公示7天。

五、保障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

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特成立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财政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长为成员。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组  长:梁文壮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贺建强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伟   县政府办主任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康建华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康建华兼任。

(二)强化职责分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公开选定农机服务主体、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项目的开工、进度、作业质量、验收等事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按照服务合同的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予以补助。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对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托管服务质量。要及时对项目实施区域的作业面积进行统计核实,以村为单位、以乡汇总,并按要求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的依据。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方案要求,县财政局要及时足额配套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加强焚烧监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要求,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秸秆焚烧监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员等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杜绝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

 (五)加强机具保障和技术指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优先补贴大型拖拉机和秸秆捡拾打捆机械,保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业需要。依托农机服务组织的装备优势,开展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和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服务。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建立和完善玉米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和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技术模式、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机手的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作业质量。

(七)加强宣传引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秸秆机械灭茬深翻打捆收储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以及农机服务组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附件:

1.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离田(人工收割离田)作业记录表.docx

2.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离田(人工收割离田)作业验收表.docx

3.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离田(人工收割离田)作业补助项目资金兑付表.docx

【图解】兴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