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10194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2〕48号 | 发文时间:2022-12-31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 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12-3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2022年国家、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吕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吕政办发〔2022〕32号)《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办发〔18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A、B两类,分别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A 类(15个):各乡(镇)人民政府。
B 类(27个):县发展改革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审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
二、计分办法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标准:
优秀:制度完备、流程高效、衔接紧密、工作有亮点、社会口碑好。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
良好:制度较完备、流程较规范、无明显短板、有一定特色。综合评分80-89分。
合格:有基本制度和流程,能按规定完成基本工作,无明显短板。综合评分60-79分。
不合格:制度不全、流程低效、有明显短板、有负面影响、被多次通报。综合评分60分以下。
考核结果经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全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用权重赋分制、减分制综合运用计分办法。
权重赋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100分设置各自权重分值,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三级指标按照所属二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率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单独设置。
三、考核方法
(一)被考核单位根据本方案完成单位自评,将考核细则与评分表和考核材料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三)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网上检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四、结果运用
(一)根据《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及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考核中存在明显短板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县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
1.2022年度兴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A类).docx
2.2022年度兴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B类).docx
【图解】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